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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


依照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二十四條第四項規定營利事業承包工程
之完工比例,可以採用下面三種方法計算:
()工程成本比例法,即按投入成本占估計總成本之比例計算。
(
)工時進度比例法,即按投入工時或人工成本占估計總工時或總人工成本之比例計算。
(
)產出單位比例法,即按工程之產出單位占合約總單位之比例計算。
資料來源:駱金龍會計師(台灣會計師、中國會計師及稅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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